第(2/3)页 孟烦了戳了山西兵后背一下:“你看见了?别瞎说啊。” 要麻打着呵欠从屋里走出来,坐到林跃身边的长凳上:“老子以前讲过噻,他就是个粑耳朵。” 眼见郝兽医听到外面动静从北屋走出来,林跃把挎在肩头的两个布包里的小包丢过去。 老头儿接过去掏了掏,从里面拿出一卷绷带,两个装碘酒的药瓶,药瓶的盖子有点湿,他用手指抹了一下。 红红的,是血。 郝兽医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林跃没有解释,看见董刀和大脚由西厢走出来,望他们招手说道:“来,你们俩跟我去东门市场一趟。” 一听去东门市场,大脚很高兴,因为谁都知道跟着林上尉有肉吃。 临走前董刀还特意洗手洗脸,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点。 来到东门市场,林跃带着他们拐进典当行,跟朝奉低声交谈几句,把肩上挎的布包推过去。 董刀一眼便看到凸出包裹的黝黑枪口。 手枪! 从造型来看应该是日军装备的南部十四式手枪。 这玩意儿他在李乌拉那里见过,说是跟着林跃杀鬼子从一名日军少尉身上搜到的,大脚手里也有一把,时不时的拿出来在那些兵油子面前炫耀,说是林跃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这几天炮灰团的人害怕被何书光那群人刁难,全员窝在收容站里哪儿也没去,而林跃的配枪是勃朗宁,比南部十四式好用多了,那么问题来了,布包里的手枪是哪里来的? 董刀一脸凝重地看着他,心里有一个大胆又怪异的念头。 难不成……他每天晚上夜不归宿,是去对岸杀鬼子了? 想想奔腾东去的怒江,想想日军屯守的南天门。 这……他是怎么做到的? 手枪这玩意儿在抗战时期可以说是身份象征,一般只有军官会配手枪,普通士兵就一杆步枪几发子弹,即便是小鬼子的东西,也远比中正式、三八大盖什么的昂贵多了。 朝奉把布包干净利落地收起来,之后将林跃请到里间,没用多长时间俩人一起走出,可以看出这次合作很愉快。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