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曾几何时最想听到的话语-《Re,骨傲天屠戮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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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提那是巨鼠的尾巴才行,然而森林贤王是比巨鼠高阶不少的魔物!

    尾巴因为惯性缘故无法刹住,可即将被刺中的那一小段,竟然直接向前扭曲拱出去了一点,错开剑刃。

    只有剑刃白白钉在了地上,而尾巴违反甩尾定律一转,尖端射向抓住剑柄倒立在上面的格·顿。

    判断失误的格·顿想要闪避已经晚了,这个体式放开剑只会因为下落惯性而倒在地上,他只得架起一手臂——

    “嘭!”格·顿在观众哗然之中,拖着带血的手臂飞了出去。

    多亏双方体型差距,没有飞多远,仅仅是荡出了尾巴的攻击范围而已,这也是格·顿的目的所在。

    格·顿捂着带血的手臂站起来,看着停止转圈的森林贤王。

    森林贤王没有马上追击,它举起流血不止的爪子,说:“干得漂亮,这样就是相互各换一只手爪了。”

    “哼。”格·顿没说什么,放开了捂住伤口的手,血迹犹在,可伤口却消失了。

    伊碧露亚伊:“巨人种族有不少都有强力的恢复力,就算脑壳打烂也能修复呢。”

    克劳恩皮丝:“这我早知道了,我的势力范围,有巨人和巨人近亲的呢——虽然不多,体积也小一些就是了。”

    格·顿修复好伤口的时候,森林贤王也用自己的低阶治疗魔法治好了爪子。

    森林贤王会八个魔法,可惜并没有杀伤性魔法,有些针对敌人的异常状态的魔法,可刚才战斗中能释放的偷偷释放过了,好像没用的样子,或许是做好了对策的道具——

    一般强大的战士就算不会魔法,也会设法把那种似乎来无影去无踪的异常状态魔法的抵抗道具弄到手,像格·顿这种号称“十杰”的镇国战力,国家专门为他出资搜索甚至打造一些也不奇怪。

    有了不少人类社会经验的森林贤王是这么考虑的,尽管自己会治疗魔法,可面对恢复几乎没有消耗的山丘巨人,这么打下去有些不利呢,该怎么做比较好呢?

    它说话也是想要争取点时间思考对策。

    幸运的是,格·顿也有话要说:“魔兽,你会说话啊,那么——你在你主人的魔物中,实力排行如何?”

    “怎么说呢,鄙人大概只是宠物一样的感觉吧?当然,即使如此鄙人也会尽力变强的,因为鄙人的寿命很长呢。”

    “宠物,嗯,确实很可爱。”格·顿表示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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