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激烈辩诉,审判长的倾向!-《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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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子的整体情况,苏白已经大致的了解过了。

    关键的问题还在于驳回公诉方提起的诉讼,或者让检方直接撤销,对于本案的控告。

    以及,索赔应得的赔偿款。

    这一次集体诉讼案件的地点,在苏都下面的一个县区。

    了解完相关的情况,等到来办理案件的人离开后。

    苏白将相关的资料简单的进行了整理,轻呼口气。

    这个案子的确有一定的难度。

    其他的先不说,寻衅滋事罪,这一点的判定主要看法院方面进行判定。

    但是根据刚才的询问,老李,老张和老薛等人,完全是在合理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没有什么其他的情况。

    这种还能被寻衅滋事?.

    ….

    不过,具体相关的情况还是要进一步深入的进行调查。

    .

    ….

    安县。

    经过了相关的调查,苏白已经确定了,老李,老张和老薛等人的行为并没有什么其他的违规行为。

    并且。

    将整个事情的经过进一步进行了了解,当时做这些的公司名叫,顺安地产有限公司,主要接触的就是地产行业。

    .

    ….

    理清楚事实,苏白向执法部门和检察部门,提交了相关的撤诉请求。

    但是检察部门以犯罪事实充足为理由拒绝了苏白的请求。

    苏白:???

    犯罪事实充足?

    不是,相关的情况已经表明了,老李,老张和老薛等人只是在进行简单的维权行为。

    并没有什么其他出格的行为。

    这样都能被驳回?并且回复了,只是一句犯罪事实,证据充足。

    好好好!

    他倒想要知道是怎么一个犯罪事实充足。

    .

    ….

    开庭前夕,苏白向法院方面申请了公开庭审。

    法院方面以涉及到,顺安地产有限公司形象为由,拒绝了苏白申请的公开庭审。

    不过.…

    不能公开庭审,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无非是,庭审上审判长和两名合议庭成员能够具有倾向性,

    但是!

    倾向性归倾向性,这个案子显然检方提起诉讼就有一定的问题。

    像老李,老张和老薛这个案子,如果一定要以寻衅滋事来进行判定的话,一般依照治安管理处罚进行判定。

    当然,利用治安管理处罚同样不合理,但是不至于会被提起公诉。

    一般情况下的寻衅滋事是怎么判定的?

    团伙聚集对于他人进行殴打,辱骂以及挑衅等行为。

    以上在这场案件中都没有出现。

    只利用了正当的维权手段。

    所以.…苏白认为检方不撤诉,并且硬是要提交到法院,这一点有些太离谱了。

    可不管怎么说,现在已经提起公诉了。

    那么还是要在庭审场上需要申请法院进行相关性的驳回。

    .

    ….

    与此同时。

    在开庭前夕,顺安地产有限公司的老总王安。

    在听到助理汇报,那群要求赔偿的村民,竟然找了个律师。

    笑了笑,不太在意的对着助理开口。

    “这件事情你没有安排吗?”

    助理回复:“王总,已经安排了。”

    “只不过.…”

    “对面是个很有名的律师,如果真的打起官司,对于咱们这边的舆论非常的不利。”

    “说不定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然后法院那边我联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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